关于注销豫G68517等7部货物营运车辆
道路运输证的公告
根据新乡市天宇物流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提出注销豫G68517等7部货物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申请,经我局审核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第三十条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第六十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,对豫G68517等7部货物营运车辆(见附表)依法注销其道路运输证。
特此公告
获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
2018年5月11日
附表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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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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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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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运输证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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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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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天宇物流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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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G618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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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07240026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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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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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天宇物流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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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G6752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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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07240026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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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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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金路通汽贸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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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G685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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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07240032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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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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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金路通汽贸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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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GB679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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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07240015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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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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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市宏泉运业有限公司获嘉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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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G6229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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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07240000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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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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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嘉县鸿发运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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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GA75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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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07240056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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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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获嘉县鸿发运业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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豫GH635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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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1072400568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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