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。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现规划,负责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;贯彻执行上级公路行业规划、政策和标准。参与拟定全县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;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责任。贯彻执行上级道路运输有关政策、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。承担全县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,承担全县城乡客运、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。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,向同县财政局就交通专项资金提出安排意见,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、核准国家和省、市、县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。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公路有关规费政策。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责任。贯彻执行上级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、制度及技术标准。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,承担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。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。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,负责全县重点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。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,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。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,监测分析运行情况,开展相关统计工作,发布有关信息。指导全县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。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。组织重大科技开发,推动行业技术进步。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、引进利用外资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。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